/ 【11月7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兴和苑1幢1单元201室和202室住宅(合并拍卖)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11月7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兴和苑1幢1单元201室和202室住宅(合并拍卖)
拍卖时间: 2023-11-07 10:00
发布时间: 2023-10-24
点击: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兴和苑闲置房产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11月7日10时至2023年11月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交易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 搜索“浙江华夏拍卖”)进行公开竞买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①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兴和苑1幢1单元201室,房屋所有权面积46.1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3.08平方米的闲置房地产②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兴和苑1幢1单元202室,房屋所有权面积77.4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9.6平方米闲置房地产。两套房产整体打包拍卖起拍价:227.81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竞拍结束后,由于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导致无法完成产权过户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3年11月6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预约实地看样请联系:13738859868沈。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由拍卖委托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划拨或作价出资类的土地出让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统一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只有办妥过户等权利转让手续后方取得拍卖标的所有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缴入本公司指定账户。

十、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会碰到因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咨询电话:13738859868  沈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2023-10-23



上一篇:【11月17日】象山县石浦镇东丰村新农村建设项目二-3(综合大楼)一楼店面5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下一篇:【11月4日】嘉兴、乌镇、海宁等地区10套房产拍卖公告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