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6日】涉案财物一批拍卖公告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2月16日】涉案财物一批拍卖公告
拍卖时间: 2023-02-16 09:0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资产平台
发布时间: 2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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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财物拍卖公告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216日上午9时起至2023217日上午9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资产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搜索华夏拍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 耳环、戒指、吊坠一批(附明细清单)。起拍价:1590元,保证金:500元。

(二)  手表一只。起拍价:34500元,保证金:6000元。

(三)  火石配置酒一批(附明细清单)。起拍价:14150元,保证金:3000元。

(四) 厢式货车:浙L21503。起拍价:2200元,保证金:500元。

(五) 油墨一批(附明细清单)。起拍价:3432元,保证金:500元。

(六) 硬化剂等一批(附明细清单)。起拍价:2350元,保证金:500元。

(七) 电池组约144个。起拍价:17280元,保证金:3000元。

(八) 润滑油、染色剂等一批(附明细清单)。起拍价:6820元,保证金: 1000元。

(九) 发动机瓷漆等一批(附明细清单)。起拍价:6065元,保证金:1000 元。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三、竞买流程

阅读拍卖公告和须知联系拍卖公司咨询、展示看货【参与标的(三)的竞买人须在2023215日上午9时前在平台提交承诺书及申请资料等,经拍卖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参拍】在阿里资产处置平台线上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竞买成功在阿里资产处置平台线上支付尾款和佣金联系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线下提货。

四、展示看货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一)网上展示时间:自202327日上午9时起至拍卖结束时止。

(二)现场看货:

1、标的(一)、(二)存放于宁波海关精品仓库(马园路89号),标的(三)、(四)存放于宁波金达大榭仓库(松兰山路2号)。标的(五)至标的(九)存放于宁波永港海安物流有限公司内(强峰路2号)。

2、现场看货时如产生交通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竞买人于202321317时前联系拍卖公司预约看货,预约电话:13738859868,现场看货时间为2023214-15日,具体看货地点和时间以拍卖公司通知为准。

4、来访看货人员必须提前预约,未预约者一律不安排看货。看货人员必须遵守各仓储单位佩戴口罩等相关规定进行有序看货。

五、参与竞买手续及提示

(一)竞买人资格

1、参与标的(一)、(二)及标的(四)至标的(九)的竞买人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与标的(三)的竞买人须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必须与竞买人同名)

(二)竞买报名手续及提示

1、参与标的(三)的竞买人须在2023215日上午9时前在平台提交以下有效的申请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3)《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承诺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有)并加盖公章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预约看货、交纳保证金、参拍。

2、如因超时提交、提交的资料不清晰等原因造成审核不通过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对提供的证件真实性及未经审核的竞买等行为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相关提示

1、竞买人在阿里资产处置平台线上缴纳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当天的17时前在阿里资产处置平台线上支付缴纳尾款和佣金(成交价的5%)。

2、竞买人须注册淘宝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相应标的竞买保证金(因标的保证金额较大,请竞买人先行在开户银行开通网银大额支付功能),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海关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前,委托双方共同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前往拍卖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拍卖。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标的(三)仅能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成交后标的(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进入餐饮渠道的手续。

5、关于车辆物资标的(四)的提示:

1)本次拍卖的车辆可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如下表所示,车辆信息查询结果为:

标的

车牌号

车型

行驶证

营运证

产权登记证书

登记日期

年检到期日

强制报废日期

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日期

有无违章未处理

是否抵押

4

L21503

厢式货车

原件

2013.7.8

2020.7.31

2028.7.8

2023.7.31

2)标的(五)厢式货车浙L21503,该车后车厢已被非法改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将改装部分还原成出厂时的原样,车厢还原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如果因还原工作不符合当地车管部门规定导致车辆无法过户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标的物自扣押起停放于仓库至今,车辆可能存在年检过期、缺乏保养、部分损坏、缺少零部件等以及安全性能、使用性能不符合要求等瑕疵。拍卖人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有意向的竞买人请亲自到实地看货,能否发动、能否正常行驶由竞买人自行判断,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也无法提供任何售后服务。竞买人应当在标的展示期间实地查看车辆状况及相关资料,咨询相关部门,接受车辆现状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作认可拍卖标的的现状。

4)标的物因停放时间较长,电池电瓶的充电或更换、车辆维修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务必请专业人士操作,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5)标的车辆不包括原车牌照转让。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供买受人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等事宜。手续出具时间以相关部门实际工作为准,请考虑办理车辆过户时间可能较长的风险。委托人不负有出具任何相关证明、说明的义务。

6)对拍卖标的物交通违章处罚等,罚款、扣分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委托人及拍卖公司不予负责,拍卖人不负有提供相关证明、说明的义务。

7)拍卖成交后,车辆如需要办理外迁提档的,应满足转出地、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的转出、迁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委托人及拍卖公司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如果因不符合落户地排放标准等任何规定导致车辆无法过户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保险、年检、变更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证件、资料必须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证件资料不齐全需补办的,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产生的预见和不可预见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凡在该车辆转让中依法需缴纳的一切税、费、滞纳金、交通违章处理及罚款、停车费、拖车费及修理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9)车辆按现状交接,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及人身事故、毁损、运输、违章)均由买受人承担。

10)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并报名参加竞拍既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充分认可和了解,拍卖标的为海关涉案财物,拍卖成交后,拍卖款项即上缴国库,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均无法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如因车辆本身质量、技术性能、排放标准、所在城市机动车限牌以及资料不全等因素影响车辆上牌入户的,拍卖人不予退车、退款(包括但不限于成交款、佣金、淘宝软件服务费、已交的税费、已支付的维修保养费用等),也不作任何赔偿。

6、标的(五)至标的(九)存放在宁波永港海安物流有限公司内(危化品仓库)。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安排相应的危险品准用车辆进行提货,搬运、存储、运输等按规定进行专业防护。如国家对危险品运输、经营和使用等有相应资质要求和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均以现状移交。买受人在提货前一天须报送提货人员及车辆(如有)人员信息。提货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竞得标的日起第二天开始计算),请各位竞买人注意提货时间。逾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用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货物名称、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公司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对标的品质、质量、数量、包装等其他性质作任何担保。所有标的均不过磅,不多退少补,按标的现状及数量进行拍卖,数量误差不影响拍卖成交总价和拍卖结果;对标的真伪、瑕疵、安全性能及使用性能等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无法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且不接受买受人任何理由提出的退换货要求。

竞买人应慎重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接受拍品的一切现状和瑕疵(包括品质及潜在的未知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实地看货,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确认存在的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看货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一经拍卖成交,与本次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公司及委托人无关。

(三)标的以存放地现场展示期间所展示的现状为准,网络上传图片可能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对标的物品质自行确认。竞买人如无法充分勘察标的物的,应充分考虑购买风险,谨慎参与竞买。

(四)由于现场存放条件的限制,标的可能存在无法查勘全部标的的风险,该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对标的物进行现场看货,如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价款,须于拍卖成交当天17时前在阿里资产处置平台线上或向拍卖行指定账户支付交纳尾款和佣金(成交价的5%),拍卖行银行账户:户名: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宁波曙光支行,账号:39159001040008036

买受人付清全额的拍卖成交款项后,须于202322016时前与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7号六楼)。

(七)本次拍卖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和税费。拍卖成交后,拍卖公司只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成交款无法出具发票。

(八)如买受人在规定时限内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竞买须知》或《竞买合同》要求未按时支付拍卖成交款及佣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即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规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前往拍卖公司签订和领取宁波海关出具的提货单(出库单),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看货地点提货,提货具体时间须预约。《出库单》签署后即视为交付完毕方可实施提货作业,与标的相关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提货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无仓储费用,但如因买受人逾期提货所产生的仓储费用、滞纳金等其他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项目由买受人与储存场地自行协商,与海关无关。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提取标的,拍卖公司与委托人不负责邮寄、运送。提货时买受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标的物的移动、运输、生产、使用、经营等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否则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自20201015日起,买受人在阿里拍卖平台竞价成功的,买受人将按照标准向淘宝支付交易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详见竞买须知,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

七、联系方式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74-8784856513738859868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7-86

宁波海关门户网址:http://ningbo.customs.gov.cn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nbhuaxiapm.com/

宁波海关监督电话:0574-89094188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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