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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2年9月7日上午9:00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按顺序依次拍卖)
象山县墙头镇“西港杏苑”住宅用房9套,面积117.37-192.89平方米,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起拍价:66.2万-81.1万元,保证金:10万元/套。
注意事项:1、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包含配套附属用房。2、一份保证金最多成交一套。3、标的过户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4、标的为5楼顶楼复式7套,4楼2套。
二、看样展示:即日起至2022年9月6日止,竞买人可自行前往实地看样,或与本公司联系集中看样。
三、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2022年9月6日下午5:00前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且完成网络报名,并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9159001040008036,开户行:农行宁波曙光支行,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四、贷款按揭银行联系方式和电话:象山农村信用合作社史经理,0574-65731312
五、联系电话:0574-87848631 87848565
六、现场登记地址: 象山县墙头镇杏花西路105号
七、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nbhuaxiapm.com
或搜索“浙江华夏拍卖”微信公众号
未尽事宜详见本场拍卖会的拍卖资料
附:标的拍卖清单:
象山墙头镇西港杏苑拍卖清单(第一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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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储藏室面积(平方米) |
起拍单价约 |
起拍价 (总价/元) |
备注 |
1 |
1号楼2单元501室 |
188.23 |
10.94 |
4202 |
791000 |
顶楼复式 |
2 |
1号楼2单元502室 |
166.66 |
6.77 |
4261 |
711000 |
顶楼复式 |
3 |
2号楼1单元401室 |
117.37 |
12.95 |
5635 |
662000 |
|
4 |
2号楼1单元402室 |
119.73 |
7.23 |
5697 |
683000 |
|
5 |
2号楼1单元501室 |
188.17 |
10.95 |
4122 |
776000 |
顶楼复式 |
6 |
2号楼1单元502室 |
192.89 |
7.23 |
4201 |
811000 |
顶楼复式 |
7 |
2号楼2单元501室 |
188.17 |
10.95 |
4122 |
776000 |
顶楼复式 |
8 |
2号楼2单元502室 |
192.89 |
7.23 |
4081 |
788000 |
顶楼复式 |
9 |
2号楼3单元502室 |
192.89 |
7.23 |
4081 |
788000 |
顶楼复式 |
特别提醒事项
一、标的实物交割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成交款付款凭证和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办理标的实物交付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
1、向委托人一次性支付装修垃圾清运费800元/套。
2、向委托人支付一次性按50元/平方米计算的物业专项维修基金。
如买受人未按要求支付上述款项,委托人可拒绝办理标的移交,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费由委托人承担。
二、标的过户手续和税、费缴纳规定:
1、标的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所有税、费。
2、办理成交标的产权变更手续过程中,如相关国土及房产管理部门需对现有本标的面积进行重新勘测的,以国土及房产管理部门认可的勘测单位出具的勘测结果为准,新确权面积不影响拍卖成交价(即拍卖成交价不根据面积增减),期间如需补缴或支付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税、费等由买卖双方按税务管理部门规定各自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涉及土地出让金补缴和土地增值税核定,产权变更手续时间较长,请竞买人充分考虑风险,合理安排资金。
5、标的过户手续由委、买双方自行办理,拍卖人协助。
6、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标的无法办理权证过户、抵押手续,或接到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电话通知后未经委托人同意逾期三天不正常办理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已付款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