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机动车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0年7月28日对下列商业用房、机动车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镇明路300号(1-5)的商业用房,国有出让商服用地,证载建筑面积:233.56平方,起拍价:500万元,保证金:50万元;
2、位于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南路1105号1-5、1107号1-6、1109号1-7、1111号1-8商业用房,合计证载建筑面积:303.11平方,国有出让批发零售用地。起拍价:750万元,保证金:75万元。
3、奥迪轿车等4辆机动车,保证金:1万元/辆。具体清单请在中拍网(http://www.caa123.org.cn)中下载。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达保留价不成交。
三、看样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27日止,竞买人可自行前往实地看样,或与本公司联系预约看样。
四、竞买办法:1、房地产:竞买人须于2020年7月27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缴入本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镇海石化专业支行,账号:33150198353600000209),并于下午5时前持有效证件和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2、机动车:竞买人本人须于2020年7月27日下午4时前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并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应由竞买人本人银行账户转账。
五、拍卖时间、地点:
1、房地产:2020年7月28日上午10时,本公司拍卖厅现场拍卖。
2、机动车:2020年7月28日下午3:30 -4:30(延时除外)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http://www.caa123.org.cn)。
六、联系电话:0574-87848633 87848565
七、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7-8号 宁波大学商务中心六楼
浙江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